住。
上午和李三一起卖肉,下午就和李三娘一起做做家务农活。
三个月后,我和李三成了亲。
在成亲前,李三和我坦白了当初我的银票就是他偷的。
他爹之前看病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了一屁股债。
那日他被催债的逼得实在没有办法了,因为催债的说三日内不还钱就把他娘手剁了。
而我就走这时出现了,他便动了邪念。
当日送我肉和第二日请我吃饭,也是因为愧疚。
第二日在县衙的偶遇,是因为他怕我知道报官特意等在那里,结果我茫然不知他才放了心。
我提出给他帮工,正好减轻了他的愧疚感。
知道真相后,我很生气,但还是和他成亲了。
他这段时间确实对我很好,动机也可以理解,而且如果银票没有被他偷走,我可能还过不上现在这种安稳日子。
最重要的是离开他,我过不上比这更好的日子,所以就稀里糊涂过着吧。
成亲后我便不再和李三一起上街卖肉,而是和李三娘一起在家忙活家里的事。
没多久我怀孕了,李三和他娘都很高兴,每天什么活都不让我干。
日子仿佛就和我未进侯府,而是嫁给了赵勇一样平凡,不同的是我再也见不到爹娘弟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