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付出好几倍的努力,才能站稳脚步。
我们背后没有强劲的支持,只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
蜜恋期的余威,让我们早早成为了父母。
不习惯和长辈相处的我,终究是过上了婆媳在同一屋檐下的生活。
我无法评论他母亲是好是坏,我是一个很慢热的人,怎么说呢,不喜欢也不讨厌,生活习惯,认知水平都不在一个层次上,也说不出好坏来。
若没有孩子做枢纽,我想,大抵也不会凑一起的。
黎给了我最大限度的自由,不想上班,在家里窝了两年,债他自个儿一声不吭的扛着。
对他母亲,却是百分百的维护。
有求于人,只能尽最大限度的忍着,不吭声。
后来找了个班上,孩子给老人带回老家养了两年。
也是想孩子想的不行不行的,每次带孩子来,都是匆匆几天就回去。
这两年也许是我和黎最放松的两年,也是逐渐疏远的过程吧。
他应酬多,一周和他一起能一起吃两顿晚饭也算是多的。
即便是没有应酬,我俩也逐渐疏离,渐渐除了孩子,没有了其他的话题。
每次周末和孩子分别,他都劝我说很快孩子上学就回来了。
盼着盼着,孩子终于到了上学的年纪,终于孩子回来了,也跟着不得不和婆婆生活在一起了。
克服了心理生理上的各种不习惯,心里的高墙也越筑越高。
总想着,上了小学就行了,上了小学可以托管了。
可就在离小学的距离还差一年的时候,我忍不住爆发了。
我心里知道都辛苦,可就是忍不住了。
贫贱夫妻百事哀,我也很无奈。
这次比以往每次争吵都严重,我头也不回的闯入那个漆黑的雨夜中,再也没有回头。
在民政局的大门外,他一如既往的递给了我一大包糖果,我面无表情的扔进垃圾桶。
“可是,我喜欢的从来都不是糖啊,我喜欢的是那个朴实无华的午后,透过指缝,看到的那个从光里走出来的少年。”
他紧紧的抱着我,问:“还能挽回吗?”
“时光能倒流吗?”
我转身走进大厅。
“孩子归我,财产归孩子。”
“不可能,孩子不可能给你,其他随便”,他露出可憎的面目。
“归你,你拿什么养他,你那一身债吗?”
我哂笑。
恋爱到结婚到娃娃上学,多年来,我和他的工资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