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世那样,警察、消防员半夜赶到小区,拉起了警戒线。
林悦被警察押解着路过我身边时,扬起下巴,眼中满是挑衅:阿姨,我可还未满18岁呢,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罩着我。
说不定就是思想教育一下,很快咱们就能再见面咯。
说罢,她还故意挺了挺胸膛,仿佛胜利已经在握。
我强忍着怒火,冷冷地盯着她:你太天真了,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罪犯。
由于证据确凿,这个案件很快被开庭审理。
林悦站在被告席上,神色轻松,丝毫没有一丝悔意。
当法官严肃地询问她是否承认入室盗窃以及故意杀人未遂的罪行时,她竟笑嘻嘻地回答:没错,都是我干的。
不过我这么配合,是不是连思想教育都能免了呀?
她那玩世不恭的态度,让在场的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法官面色冷峻,目光如炬,随后开始宣读判决:嫌疑人林悦,犯入室盗窃罪、故意杀人罪,虽嫌疑人未满十八岁,但年满十六岁,盗窃金额巨大,蓄意谋杀情节恶劣,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听到这一判决,林悦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不可置信地尖叫起来:你们是不是判错了?
我可是未成年人!
我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这不可能,我不服,我要求重新判!
我根本没杀人,她现在不还活得好好的吗?
我抢来的钱也一分都没花,怎么能这么判我!
她情绪激动,双手紧紧抓住被告席的栏杆,身体前倾,大声咆哮着。
肃静!
法官猛地敲响法槌,威严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震慑住了失控的林悦。
她这才悻悻地闭上嘴,可仍小声地啜泣着,肩膀不停地颤抖。
紧接着,法官继续宣读另外四名同伙的判决。
待一切宣判完毕,警察走上前,准备押解林悦离开法庭。
路过我时,林悦像是突然换了个人,脸上露出惊恐和哀求的神色。
她拼命挣扎着,朝着我这边哭喊:阿姨,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
您就放过我这一次吧,我以后一定改!
她的声音尖锐而绝望,可我心中毫无波澜,冷眼旁观她的表演。
见我不为所动,林悦瞬间变脸,眼神中充满了怨毒:你当初捡我回家,不过就是为了作秀罢了。
你老公都抛弃你了,你就是个没人要的贱女人!
你那么有钱,给我花点怎么了?
我手里还有佳佳那个贱人的不雅照,你要是不放过我,我就把照片发得满世界都是,让你们母女没脸见人!
她张牙舞爪,如同一只困兽,全然没了之前的镇定。
警察用力将林悦往外拖:住口!
不许再侮辱他人!
她双脚乱蹬,一路撒泼,嘴里还不停地咒骂着:贱人,你们母女俩都是贱人,我不会放过你们的!
随着她被带离法庭,那尖锐的叫骂声和哭喊声渐渐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