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颜色。
我曾经痴迷过这双眼睛。
他的眼睛有能溺死人的深情。
这双眼睛骗过我,同时也告诉我,他不爱我。
“就这样吧,一别两宽,再不相见。”
# 他下船后,没过多久船就正常起航。
我放纵自己躺在柔软的客床上,莫名的想起他离开前说的话。
他站在岸上为我送行,在我转身的一刻叫住了我。
我没有回头,他也看不见我脸上的表情。
我听见他沙哑的声音。
“晚仪。”
“不要忘记我。”
我脚步不停,眼睛却突然发涩。
怕他听出我的哭腔,我没有回答。
只留给他一个决绝的背影。
不知道船走了多久,我终于到了大洋的彼岸。
看着一群黄头发白皮肤的鬼佬,我才有了离乡的真实感。
我回头望了望港城的方向,什么也看不见。
没有想象中的兴奋,更多的是一种释然。
我拿着律师给我写的介绍信,找到了早就定好的民宿。
我用着磕磕绊绊的外语和老板交流。
最后我听见她说:“Nicetomeet you.”听着陌生的语言,我回了一个微笑。
我意识到,我自由了。
晚上,我在泰晤士河边吹风。
和港城相比,这里的夜晚很安静。
突然,我听到了一阵快门声。
我回头,看到了熟悉的肤色和发色,一时间有些失神。
“抱歉,我只是觉得很美,不自觉按了快门,没有想冒犯你。”
见我不说话,他以为我没有听懂,又用外语重复了一遍。
“没关系。”
见我回答,他明显更高兴了。
“你是港城人?
抱歉,我太兴奋了,我许久没有听到过那边的口音...”在他的介绍下,我知道了他也是港城人,在这里读书。
河边的风有些冷,我搓了搓手,将头埋进衣领里。
见状,他让我稍等他一会儿,跑去旁边的店铺买了两杯热可可。
“鬼佬的东西,不知道你喝不喝的惯。”
我喝了一口,被奇怪的味道弄的皱了皱眉头。
他笑了一下,有几分幸灾乐祸。
“若是喝不惯,就拿着暖暖手。”
我吐了吐舌头,盯着杯子看了几秒钟,决定不再为难自己。
“又甜又苦,鬼佬竟然喜欢喝这种东西。”
男人假装思索了一会儿,玩笑道:“又甜又苦,也许他们喝的是爱情。”
听到后,我默默的把热可可还给他,坐的离他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