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这个女友粉,连嘴也没嘬嘛!
发小问我:你真没跟她睡过?
我:我发誓我没有,别人不信我就算,你必须得相信我!
我有些激动,激动的唾沫星子都喷到了发小脸上。
本来吧,我想表达的意思是身为多年好发小好朋友的,别人污蔑我的人格就算了,你这个从小玩儿到大的好发小必须得信我。
可是到发小这儿...总有种女朋友着急向男朋友解释自己没有出轨的调调。
反正,好像,就是...从那晚遇见啃嘴子的我们之后,一切好像都不一样了!
12但是现在,还是证明自己的清白比较重要。
于是我为了自证清白,郑重地戴上领结,挂副黑框眼镜,用发胶给头发来了个二八分,一双深沉的眸子看向房间里的发小。
发小:你又要出什么洋相?!
什么洋相!
这明明是我的偶像!
我的名字是陈晨新一,原本是一名全国知名的大学生网红,不幸的是不久之前被不明组织有预谋的陷害......我迅速蹲下而变成了陈晨柯南!
我本人虽然被陷害了,但样子还是跟以前一样帅!
不管发生什么事件,我相信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陈晨不仅帅,还他妈巨可爱!
抱着笔记本人正打算查匿名账号的发小表示对我做出的反应不稀奇,但是他还是不理解,并且飞了我一记眼刀。
那眼刀的意思我也明白:你能先死一死吗?
13我由于没有经纪公司,只能和发小一起见招拆招了。
我郑重地发了条微博澄清:我跟女友粉年初在朋友相识,七月份在一起,半个月前由于性格不合觉得不适合做恋人所以分手,在这期间未曾骗过一分钱。
转账截图是我去香港期间女友粉的朋友托女友粉拜托我买包的钱。
ps:在一起两个月,最亲密的时候也只是拉了拉小手。
广大吃瓜网友是不信的。
不信那是买包的钱?
不是的。
不信俩人曾是恋人关系?
也不是的。
只是不信最后那个有点多余的ps罢了。
没睡过?
骗鬼哦!
你可以说睡过了但是没在一起,我们信。
你要说在一起了却没睡过,我们不信!
——???
那个ps是什么鬼?
——没睡过?
谁他妈信啊!
年初认识的,说不定睡多了才在一起的吧!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