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罗高华李全福的其他类型小说《重回81:我靠赶山养活全家罗高华李全福结局+番外小说》,由网络作家“花猫子看花”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一听说会‘索命’,众人立即退了出去。罗高华也一起退出了三号病房。“高华,你……没事吧?”陈秀菊和李桃花刚好来到这边,就看到罗高华提着背篓、全身是血地走了出来,李桃花顿时感觉心里一紧,急忙开口问道。听到李桃花的声音,罗高华急忙转头望去。就看到陈秀菊搀扶着李桃花,站在人群后面,全都一脸担忧地看着他。他当即咧嘴一笑,“我没事,我身上的血都是那个人的。”接着,他又面色一沉,道:“你还没有好,怎么就下床了?伤口崩裂了怎么办?赶紧去床上躺着!”说话间,他已经来到李桃花身前,将背篓递给陈秀菊,然后,不由分说,直接抱起了李桃花,将她抱去一号病房的病床上。“高华,我……”李桃花没想到罗高华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这样的举动,当即羞红了脸。“高华,你……没...
《重回81:我靠赶山养活全家罗高华李全福结局+番外小说》精彩片段
一听说会‘索命’,众人立即退了出去。
罗高华也一起退出了三号病房。
“高华,你……没事吧?”
陈秀菊和李桃花刚好来到这边,就看到罗高华提着背篓、全身是血地走了出来,李桃花顿时感觉心里一紧,急忙开口问道。
听到李桃花的声音,罗高华急忙转头望去。
就看到陈秀菊搀扶着李桃花,站在人群后面,全都一脸担忧地看着他。
他当即咧嘴一笑,“我没事,我身上的血都是那个人的。”
接着,他又面色一沉,道:“你还没有好,怎么就下床了?伤口崩裂了怎么办?赶紧去床上躺着!”
说话间,他已经来到李桃花身前,将背篓递给陈秀菊,然后,不由分说,直接抱起了李桃花,将她抱去一号病房的病床上。
“高华,我……”
李桃花没想到罗高华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这样的举动,当即羞红了脸。
“高华,你……没事啊?”
肖大妈看到罗高华抱着李桃花走了进来,也是一脸惊诧。
“谢谢大妈关心,我没事。”
罗高华将李桃花放在病床上,并凶狠地叮嘱道,“没事,不要乱跑,你现在正是伤口愈合的时候,要是崩裂了,就麻烦了。”
李桃花红着脸,愣愣道:“哦。”
陈秀菊跟了进来,急问道:“高华,这是怎么回事?”
罗高华道:“我去山里抓野鸡,碰到了一个小年轻进山打猎,结果遭遇了狼群,受了伤,我就把他送来了。”
“你没有受伤吧?”陈秀菊关心道。
罗高华摇摇头,“没有,我好着呢!”
陈秀菊随即又疑惑道:“你这背篓里装的是什么,这么重?”
罗高华呵呵笑道:“这是我去山里抓的野鸡,还有野兔和蜂巢。对了,我要赶紧回去处理一下。”
随后,他又再次叮嘱李桃花,“没事别乱动,早日康复,回去之后,我给你做好吃的。”
说完,他就提着背篓走了。
“秀菊,刚刚你女婿是不是说抓了野鸡、野兔和蜂巢?”
等罗高华走了,肖大妈才反应过来,惊叫道,“你女婿真有本事啊!那个,你能不能跟你女婿说一声,给我也分点蜂蜜?我女儿也快生小孩了,我想给她弄一点,甜甜嘴。”
听到肖大妈的夸奖,陈秀菊脸上露出了骄傲的笑容,“哎呀,这算什么本事啊。你要的话,我到时候跟我女婿说一声就是了,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秀菊啊,能不能给我们也分一点?”
其他几个大妈也纷纷走了过来,在陈秀菊面前说着各种夸罗高华的话。
陈秀菊开心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但也知道在这个年月,蜂蜜可是非常精贵的东西,但答应了给肖大妈一点,要是不给其他人,又说不过去,只能打肿脸充胖子道:“行行行,都有,都有。”
肖大妈撇嘴道:“也不知道是谁说女婿不顶用,还是要亲儿子才好,现在又腆着脸来要东西,脸皮真厚!”
其他几个大妈都脸皮讪讪的,但为了蜜蜂,她们全都假装没有听见,依旧对着陈秀菊各种夸。
等所有人都走了之后,李桃花才小声对陈秀菊抱怨道:“妈,你怎么能随意就答应别人呢?万一高华弄到的蜂蜜很少,怎么办?”
“这个……”
陈秀菊也意识到了不妥,但话已经说出去了,现在收回来又不妥,只能继续充胖子,“没事,我相信我女婿的本事。”
李桃花撇了撇嘴,也不再多说什么。
她脑海里则回想起了罗高华刚才那‘霸道’的一幕,想着想着,嘴角不自禁地露出了一抹甜甜的笑意。
眼见那人的腿部还在流血,他当即在周围找了一捆野草,揉搓成草绳,用力将那人的大腿捆扎起来,这才将那人翻了过来。
这是一个年轻人,大概十八九岁的样子,很陌生,不是桃树湾人。
来不及多想,而且,这个年轻人的意识已经很模糊,罗高华也来不及对他做太多的检查,主要是怕野狼再次围过来。
他当即把年轻人扛了起来,好在年轻人不重,估计也就一百来斤。
从缓坡爬上山沟,再次捡起他的猎枪,然后,快步往山外走。
到了山外,他又提起自己的背篓,快步如飞地往公社卫生院走去。
重生之后,罗高华发现,自己不但精力变旺盛了,力气也比以前大多了。他曾做过实验,自己现在能随随便便扛起两百多斤的重物!
极限状态下,他的力量能够达到三百斤!
当然,一旦重物达到三百斤,他就只能扛动,而没办法移动了。
但眼下,扛着年轻人,提着背篓,也才一百五十斤不到的重量,对他来说,还是比较轻松的。
两个多小时后,罗高华终于把年轻人扛到了卫生院。
“医生,救命!”
刚到医院门口,罗高华就大声喊了起来。
医生和护士听到喊声,都快步冲了出来,看到他肩上的年轻人全身都是血,不由得眼皮一跳,急问道:“这是怎么弄的?”
“这人进山打猎,遭遇了狼群。”
罗高华简单说了一句。
“快,把他直接抬去三号病房。”
医生快速嘱咐,“刘护士,你赶紧去准备手术的用具。”
刘护士快步走了。
罗高华则跟着医生来到了三号病房,将年轻人放在了一张病床上。
这时,医院里的病人和家属也都围了过来,议论纷纷。
其中就有肖大妈。
她第一眼就看到了罗高华,急忙转身回到一号病房,对着陈秀菊叫道:“哎呀,秀菊,不好了,你女婿受伤了,全身都是血啊!”
陈秀菊和李桃花都吓了一跳。
她们虽然还没有原谅罗高华,也不怎么待见他,但毕竟是自家人,而且,最近又有了往好的方面改变的迹象,突然听到这话,她们当即就惊慌了起来。
“在哪儿呢?”陈秀菊急问道。
“就在旁边的三号病房,你快去看看吧。”
肖大妈也很急,就仿佛她自己的女婿受伤了一样。
陈秀菊当即就准备过去,却听李桃花道:“妈,等一下我,我也过去看看。”
陈秀菊劝道:“你就别去了吧,你的伤口才刚刚好……”
“不要紧,我能走。”
说到底,李桃花还是非常在乎罗高华的。
经过三四天的休养,李桃花已经能够缓慢地下床行走了。
“你这孩子,怎么就不听话呢?万一把伤口又崩开了怎么办?”陈秀菊急道。
肖大妈劝道:“秀菊,你就让桃花过去看一眼吧,毕竟是她的男人,孩子留给我,我帮你们看着。”
陈秀菊没有办法,拗不过李桃花,只好搀扶着她,去了三号病房。
三号病房已经围满了人,医生正在赶人,“都让开,别围在这里,一个血人有什么好看的?”
但现在的人就喜欢看热闹,医生怎么赶都赶不走,只能求助罗高华,“麻烦你把这些人都赶走,要不然,我没办法救你的弟弟。”
罗高华:“他不是我弟弟……”
医生:“我不管他是谁,反正是你救的,你就要救到底!好了,这里交给你了,我去做手术了。”
罗高华:“……”
眼见医生真的不管了,再加上现在救人要紧,罗高华也只能充当一次保安,大吼道:“各位大哥大姐发发善心好不好?都赶紧出去吧?那人要是耽误抢救时间死了,半夜去你们家索命也不好吧?”
“哈哈哈,等着急了?”
罗高华看着她们可爱的样子,忍不住大笑着把背篓提过来。
揭开背篓上的草叶,先把野鸡和野兔拿出来,然后将用大叶子包裹好的蜂巢,一块块拿了出来。
“哇,又有野鸡!”
“还有野兔!”
“肉肉!”
三个孩子都惊叫起来。
罗高华笑着拍了拍大叶子包裹的蜂巢,“好吃的东西在这儿呢!”
三个孩子一听,当即蹲在了罗高华身边,伸长脖子盯着。
罗高华缓缓揭开了大叶子,顿时,一股浓郁的蜂蜜甜香味散发出来,三个孩子瞬间被馋得流出了哈喇子。
二丫:“爸爸,这是什么呀?”
大丫:“笨啊,这是蜂巢!里面有蜂蛹和蜂蜜,可好吃了!”
三丫更直接,直接就伸手想要去刮蜂蜜吃。
“小心!”
罗高华连忙阻止了她。
蜂巢上面还有残余的蜜蜂,就这么去碰的话,容易被蛰到。
罗高华一手将蜂巢提起来,一手用叶子将上面的蜜蜂轻轻扫走,然后,放下叶子,用手指挖了一点蜂蜜,喂进三丫的嘴里,“甜不甜?”
三丫开心得快要跳起来,“甜!还要!”
大丫:“爸爸,我也要吃。”
二丫:“我也要。”
罗高华:“别急,都有,都有。”
然后,继续用手指挖着蜂蜜给她们喂,一人一口的来,三人都高兴得手舞足蹈。
但吃了几口之后,三人都不吃了,太甜了!
罗高华自己也吃了一口,确实很甜,甜得发腻,还带着一股驳杂的花香。
“哟,你在哪儿弄到这么一大块蜂巢?”
这时,李全福走了过来,看到这么大一块蜂巢,也惊讶不已。
罗高华道:“就在去老鸦岭的一处悬崖上找到的,好大一窝蜂,我弄了不止一块,足足十二块!”
“这么多?!”
李全福眼神一震,“这么大的一窝蜂,蜂群应该也很庞大吧?它们就没有蛰你?”
对于自己的老丈人,罗高华没有隐瞒,笑道:“我知道一种能够驱赶蜜蜂的草药,只要把草药的药汁涂抹在身上,蜜蜂就不会蛰我了。”
“还有这样的草药?”
李全福还真没有听说过。
这也很正常,要是人人都听说过这种草药,那山里的蜂群估计早就被灭绝了。
“天地万物都是相生相克,有这种草药不稀奇,只是一般人都不知道而已。您若是想要知道,我到时候给您采摘一些回来。”罗高华道。
李全福:“算了,我不喜欢打猎,你知道就行了。而且,这样好的东西,最好不要让太多人知道。等会再弄吧,吃饭了。”
“好嘞。”
罗高华答应一声,带着孩子们去洗漱,然后去灶屋吃饭。
李全福弄得很简单,一盆鱼汤,一个蕨菜炒鸡蛋,还一个清炒野菜。
饭则是红薯饭,红薯很多,米饭很少。
罗高华不由得说道:“爸,咱们家又不是没有米,直接蒸白米饭就是了,为什么还要掺加这么多红薯?”
李全福:“顿顿吃白米饭怎么行?家里那么多口人呢!”
罗高华:“不够就去买呗。”
李全福:“你说得倒是大气,钱呢?”
罗高华:“钱没了可以挣,但孩子们正长身体,要是亏欠了,以后长不高可就没办法补回来了。”
李全福瞪眼道:“你现在知道说这个话了?早几年干嘛去了?”
罗高华一听,坏了,这是要翻旧账,当即明智地端起碗,闷头吃饭,不再说话。
李全福看了他一眼,也知道自己话说重了,当即柔声道:“先将就着吃一顿,晚上再蒸白米饭吃。”
一家人吃完饭。
李全福又去大队部忙工作了。
“你问我为什么不把大队长的位置让给孙友林,我刚才也说了,他这个人的格局不够大,一旦让他当大队长,我们桃树湾大队肯定要出事!”
听了李全福的话,罗高华又问道:“既然他的格局不够大,那他为什么能够一直当着副大队长的位置呢?”
李全福哈哈一笑,“他的格局不大,但他做农活确实是一把好手!”
“再说了,他这个人有很强的权力欲,你要是不给他一个位高权重的职位,他肯定会天天给你找麻烦!”
位高权重?
一个副大队长?
罗高华心里呵呵一笑,却没有反驳老丈人的说法,在桃树湾大队这片天,一个副大队长确实算得上是‘位高权重’了。
他对李全福比了个大拇指,“爸,还是您厉害!难怪您能够当这么多年的大队长而屹立不倒,就凭您这眼光和格局,您绝对还能继续当很多年!”
“只不过,等分田到户之后,大队长这个职务就不存在了,您……”
李全福道:“没事,大不了不当就是了,我在乎的从来不是职务,而是为人民服务。”
罗高华不禁心神一震。
若是别人说这个话,罗高华绝对会认为他是在调侃,是在装腔作势,但自己的老丈人,却绝对说的是心里话。
李全福这一代人最崇拜的就是毛主席,所作所为也必然会向伟大领袖毛主席学习。
“行了,不跟你多聊了,你赶紧做饭吧。今天事情有点多,我可能要晚一点才能去卫生院看桃花她们,你帮我跟她们说一声。”
李全福说完,就转身走了。
他心里则闪过一抹从未有过的感觉:刚才那一番话,若是放在以前,他绝对不会对罗高华说,但现在,他却自然而然就说了,就仿佛在跟一位老友聊天一样,很随意,很舒适。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李全福自己也说不清楚,就觉得罗高华真的不一样了。
“爸爸,鸡汤好了吗?”
“爸爸,我饿了,我要喝鸡汤!”
“汤汤,汤汤……”
李全福走后,罗高华就烧火,把野鸡肉炖上了,没过多久,鸡汤香味就弥漫了出来。
正在庭院中捉弄小蚂蚁的三姐妹,立即冲进了灶屋,嚷嚷着要喝鸡汤。
“别急,野鸡肉比较柴,需要多炖一下才能炖烂,要不然,根本咬不动。”
罗高华笑眯眯地说道。
“爸,什么是柴?是鸡肉变成干柴了吗?”
大丫疑惑地问道。
“哈哈哈……”
罗高华哈哈大笑,“不是变成干柴了,而是指野鸡肉像木渣渣一样,不好吃。”
“哦。”
大丫一副听懂了的样子,点了点头,实际上,眼神中依旧透着迷茫。
二丫和三丫根本不在乎这些,她们只在乎火塘上正在咕咕冒热气的鸡汤啥时候能够喝,为了能够第一时间喝上鸡汤,她们干脆搬了把凳子,坐在火塘边等着。
看着孩子们可爱的模样,罗高华忍不住再次暗骂自己前世真是瞎了眼,这么好的女儿居然不懂得珍惜!
又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野鸡肉终于炖软乎了,罗高华连忙把切好的山药放了进去。
几分钟后,山药就熟了。
罗高华连忙给三个孩子,一人舀了一碗,嘱咐道:“慢点吃,小心烫哦!”
三个孩子都有经验了,接过碗筷之后,就把碗端去了灶屋的门槛石上放着,一边吹,一边比较谁碗里的鸡肉大块,谁的更香。
桃树湾这边的老房子,几乎都有门槛石,差不多三十厘米高!
他当即拿出砍柴刀,用刀背把那个石洞的洞口敲得更大一点,这一下,惊动了更多的蜜蜂,一下子全都飞了出来,如同一片乌云一样,缭绕在他的身体周围。
“哈哈,发财了,没想到这个石洞看着不大,里面建造的竟是一个大型蜂巢!”
压住心里的兴奋,罗高华开始小心翼翼地摘取蜂巢。
取出一块,就直接丢下悬崖,然后取下一块。
他大致看了一下,石洞里面至少有十几块三四十公分宽的蜂巢,他当即取了三分之二,留下了三分之一。
作为一个有着多年赶山经验的赶山人,他很清楚,任何大山的馈赠都不能竭泽而渔,必须要遗留一部分,下一次,才能继续有收获。
取了蜂巢之后,他又小心翼翼地顺着树杈,爬了下来。
看着地面上一大堆蜂巢,罗高华更加开心了。
这里面有不少蜂蛹,还有不少蜂蜜。
全部取下来,至少有五六斤蜂蛹,十几斤蜂蜜!
他找来一些粗大的叶子,把所有蜂巢都包起来,放进背篓里。
闻不到蜂巢的香味,再加上,罗高华身上的药汁味道太难闻,那些躁动的蜜蜂渐渐都飞走了。
罗高华再次背着背篓,启程回家。
半个多小时后,他回到了驼峰山。
要想快速返回桃树湾,驼峰山是必经之路。
罗高华原本只想在山脚下经过,然后快速回家,却没想到,刚到驼峰山的山脚下,就听到了林木深处传来了微弱的呼救声。
“救命!”
“救救我!”
在山里碰到这种事,作为一个老赶山人,那是必须要去救的。
这无关乎道德,而是经常在山里跑的人都知道,意外总是很难避免,自己现在伸出援手,就是希望哪一天,自己要是出了意外,呼救时,也能有人来救自己一把。
说得玄乎一点,就是因果轮回。
虽然这种事情很玄乎,但有时候,它就是存在。
把背篓藏进灌木丛中,罗高华握着砍柴刀,缓缓向呼救的地方走去。
十几分钟后,他就在一片深达五米高的山沟里,看到了一个血糊糊的男子。
男子趴在地上,看不到他的脸,但看他那扭成畸形的双腿,应该是摔断了。
另外,在他旁边还躺着一条死狗。
“这个人就是之前的那个猎人?他的枪呢?”
罗高华没有第一时间走过去,而是站在山沟上方,仔细观察着周围的各种情况,包括那个男子的情况。
要救人,也要首先保证自己的安全!
罗高华看到了一路的血迹,然后,顺着血迹缓缓往前,大约走了百多米,就看到了倒在地上的两头野狼,他当即浑身绷紧,紧紧握住了砍柴刀。
这是碰到了狼群?
其他的野狼去哪儿了?
估计是被枪声吓跑了,但野狼是很狡猾的野兽,肯定不会跑得太远,过一段时间就会嗅着这里的血腥味再次出现。
他当即缓慢向后退走。
再次来到山沟边,他在一丛灌木中,找到了那个人的猎枪。
捡起来看了一下,是最老式的火枪,已经断了一截,估计是跟野狼战斗的时候,被打断的,算是彻底报废了。
“喂,你还能不能动?”
站在山沟上方,罗高华喊了一声。
那人估计是失血太多,已经处在半昏迷状态,听到罗高华的喊声,只微弱地应了一声,“救我。”
罗高华又看了看周围,找了一个比较安全的缓坡,快速滑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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