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追杀。
那时的朱正则,只是个一无所有的码头工人,住在一间漏水的出租屋里。
可他看我的眼神,像要把我吞进去,连骨头都不剩。
现在,我二十八岁,学会了画插画,学会了在黑白两道的夹缝里生存,也学会了在他面前藏起眼泪。
我起身,捡起地上的外套,准备离开。
他长臂一勾,又把我拉回怀里。
窗外的雨开始下,哗啦啦地砸在玻璃上,像要把这座城市淹没。
他的吻落在我颈侧,带着点酒味,声音低哑:“雨大了,晚点走,嗯?”
我推开他,笑得有些凉薄。
“这场雨能下多久?
你又能留我多久?”
他眉角跳了跳,没说话。
沉默中,他手机亮起,屏幕上跳出一个名字——纪娜。
“正则哥,你不是说今晚来接我吗?”
电话那头,女孩的声音软得像棉花糖,“我一个人在酒吧,好害怕……”我僵在原地,看着他挂断电话,抓起外套就往外走。
临出门前,他扔下一句话:“朵朵,你是个聪明人。
纪娜,她跟你不一样。
她太干净了,我得护着她。”
干净?
我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黑色吊带裙,高跟鞋踩在地毯上,留下浅浅的痕迹。
这些年,朱正则按照他的喜好打扮我,红唇、黑丝、香水,像一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现在,他却说,我不够“干净”。
我没说话,推门离开。
雨水砸在脸上,冷得刺骨。
我没回头,但听见他车子的引擎声,在雨幕中渐行渐远。
2公寓里空荡荡的,只有我收拾行李的声音。
朱正则发来一条消息:我这段时间不在,你把东西收拾好。
两周后,我会找人换锁。
我没回,默默清理这间住了七年的公寓。
每一件物品都带着回忆——那个青瓷花瓶,是我们第一次吵架后他买来哄我的;那张画架,是我开始学插画时他送的生日礼物。
可现在,这些东西都像笑话,嘲笑着我的十年。
手机又亮起,他又发来一条:有事给我打电话。
除了名分,我们还是朋友。
朋友?
我盯着屏幕,鼻腔酸得发胀。
十年前,海檀市的码头还是一片腥臭的鱼市场,我穿着校服,追在一个穷小子身后,信誓旦旦地说:“朱正则,我不要未来,我只要你。”
那时的他,住在一间半地下的出租屋,墙角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