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喂!
我叫凌严,你要做我的朋友吗?”
我睁开了眼,眼前的人一看就是娇生惯养着长大的,相貌上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自大狂妄,我讨厌这样的人,却也保留着理智。
我知道他希望我做出什么反应。
我微微低垂着脑袋,时不时偷偷抬起头去看他,有些局促地搅弄着自己的衬衫衣摆。
凌严高高在上地俯视着我,很长、很久,也许并没有那么夸张,但那黏腻的眼神曾经的确粘在我的头顶过。
我抬起头去直视他,好似十分讶异般睁大了双眼,一时间他的面容与我记忆中那个胡子拉碴、满头稀发的凶狠男人相重和,我恍了神,心底不经意间划过一抹厌恶的情绪。
我仍旧微微笑着,笑着弯了眼睛,敛去了一切的厌烦,我向凌严伸出手:“你好,我是肖莹蒽,很高兴和你做朋友!”
仿佛早有预料般,凌严的脸上充斥着得意,他哼笑一声,向我伸出了手:“很好,我今年24岁,你已经正式成为我的女朋友了。”
我只是微微皱眉,仿佛是很不解的模样:“可你一开始不是说只是和我做朋友吗?”
他却昂着头答非所问:“我知道你爱上我了,但结婚还是太早了。”
好了,真是有病,我和他们交换了自己备用的手机号,随后便打发他们走了。
2我其实是有些后悔的,凌严,是个非常惹人厌恶的奇葩生物,他认为不管是哪个女孩都很喜欢他,甚至是一定会努力想要跟他扯上关系的。
或许连我和他的这段关系也不过是他大发慈悲赏赐给我的吧(开玩笑)(白眼)(白眼)。
凌严成天和一群浑身沾染着烟酒味、汗味甚至香水味的男生(又或是男人、男孩)待在一块,他们时常挤在一起,互相恭维并大声地谈论着男人、女人还有畜牲,随后挤着脸嘻笑着闹作一团。
那天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进酒吧,也是最后一次。
我跟在凌严身后,脑袋几乎埋进地下,只听见周围一片音乐、人声的嘈杂声,一路羞怯地跟着进去了,偶尔有人调笑的声音传入我的耳中,我才偷偷在拥挤中抬头去打量,一时间却让五颜六色的灯光恍了神。
我忙又低下头去,周围仍旧吵吵嚷嚷,跃动的人群搅动着酒吧内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