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夏喜欢了他七年,从高中的第一眼就喜欢。
关于末夏这个笔名,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取这个。
可能因为看到他的第一眼,在即将结束的那个夏天。
那天,他穿着浅蓝色的西装站在台前,用文艺的方式介绍自己,那天阳光很柔,微风正缓。
为什么喜欢,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只知道他的一切,对她都有致命的吸引,稀里糊涂的想要靠近。
也许因为他磁性的声音,也许因为他骄人的才华,也许因为他那一双认真的眼睛。
他叫任远,是刚刚调任不久的语文老师,行稳且志坚,任重而道远,只一句,便刻在了她心里很多年。
末夏中途交过两个男朋友,只不过时间都短,其一只有一个月,另一个也不到半年,兜兜转转,直到大学毕业,对他的喜欢还是只增不减。
原来,她只是在他们身上,寻找他的影子而已。
后来他变了,她,也变了。
他的交际越来越广,她的心思越来越强,他一直忙忙碌碌,她变得神经兮兮。
后来,即使在同一个城市,也没有相见的机会了。
末夏说,她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样的一面,竟然可以喜欢一个人好多年。
曾经嘲笑别人的喜欢太傻太卑微,后来发现,自己不过也是其中的一员,终究没能逃过。
末夏说:“你知道吗,他从未说过喜欢过我,但却总用情侣间的相处方式,对我嘘寒问暖,每每问他的时候,他只是避而不谈,可我却傻乎乎的喜欢了他好多年。”
:二零一三年终于等到放学了,高一的学习生活,远比初中的时候,要更加忙碌。
但今天是周五,不用着急写作业,末夏便约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去逛夜市。
她和末夏在同一个寝室,同时也是末夏的发小,孙静怡。
“静怡宝贝,好不容易赶上周末,我们去逛夜市怎么样,反正今天周五,也不用上晚自习。”
“行吧,反正也好久没去了,正好逛逛,这些天除了背书就是做卷子,脑子都快不够用了。”
静怡将眼镜摘了,顺手揉了揉太阳穴。
“那趁今天,咱们好好放松一下,我先去收拾一下东西,一会儿咱去前面路口,拦辆面包车,要不然等会儿人多了,就不好拦了。”
“行,那我也去个卫生间,然后咱们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