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布工装,衬得他眸光晶亮。
陆向东手中的钢笔,不是金银首饰,也算不得什么稀世奇珍。
只有我记得,前“世”与顾城订婚时,我便收到了托人从城南捎来的这支钢笔。
随它过来的还有一张字条。
寥寥几笔,字如其人,笔锋不羁洒脱。
林晓月,你从小脑子不灵光,得罪的人太多了,既要进社会,也莫忘了学些本事防身。
那年,在城郊老陆家。
陆向东已能用弹弓百发百中,我说我之所以比不过他,是因为他手中的弹弓,要比我的好上太多。
陆向东当即便将自己的弹弓换给我,我耍赖推说,要这世上最好的弹弓才配得上我。
他没有戳穿我的心思,只是笑着看我:“林晓月,送礼也需要讲个名头。”
“那等我找对象时,你送我一支钢笔好了。”
我满不在乎地摇摇手。
我只依稀记得,我说那话时,陆向东漂亮的眼眸,黯淡了几分。
谁料,年少时的一句戏言,被他记了那么多年。
可惜,前“世”这支钢笔藏于我的抽屉,数年蒙尘。
仪式过后,我们并肩走在厂区小道上,陆向东撑着下巴若有所思:“我倒是有些怀疑,林厂长怀疑我有别的企图,所以设此计,留我在厂里当个长期饭票。”
我想也没想打断了他:“绝无可能,我爸没那个心机。”
我爸一向爱惜羽毛,从老陆身上,旁的没学会,只学会了给自己立重情义人设。
他当厂长后,动辄便给城南的老陆打电话:老陆啊,最近还有没有新的人生感悟,借我参考参考。
夕阳余晖,陆向东忽然很认真地看着我:“纵是如此,我也甘愿上钩。”
我忽然想起,上一“世”,我从外地学习考察归来,纵然一切顺利,但是长途奔波,回到厂里时,生了一场大病。
而我的未婚夫顾城却一连几日不见人影。
直到有一日,王芳拦在他的面前,言语透着指责:“晓月发高烧好几天了,脚也扭伤了,顾副主任这是又要去哪儿?”
顾城这才不情不愿来看了我。
见我果然病得厉害,他清冷的黑眸亦没有丝毫动容。
“林晓月,你已得林厂长偏爱,还想要什么?
苏曼琳同志她什么都没有,就连这点儿关心,你也要与她争夺?”
原来,他忙碌了好几日,是在给苏曼琳准备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