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能够让他平静下来什么都不用做的感觉---“心安”,搬离西雲的小出租屋,脑中复又警钟久久不散。
他也知道,这些年工作都不好找。
记得学生时语文总喜欢出一种题,今世科技发展迅速,未来机器人会代替人类吗?
倪珩每次都写不会,巴拉巴拉一长串理由,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学历被贬值,大学生赶着去送外卖,拿命赚钱,用钱买命。
倪珩年少时说的话并不假,找份好工作,赚钱,最后老了住院把所有攒的钱全花光,最后葬礼草草办完,被埋在老家破落后山。
他是个悲观主义,但他始终是向往光明的。
要不然在学生时代也不会挤出一点时间专门为了自己的矫揉造作写随笔。
没有人不向往光明,哪怕从未有人走到光明的另一端。
<他依然保持写随笔的习惯。
白天上班,晚上码字,过的如牛马无二般差别。
直到他突然一觉醒来自己完结已久的书忽然大爆,这才辞掉了原先的工作,开始做起全职写手。
“还是这样适合我。”
他想着,只有在写字时,脑中的警钟才会小小停歇,于是他便迷恋上了这种感觉,即使对着生硬的电脑也如痴如醉。
倪珩年少时觉得,活着就是要给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才爱上了写作。
他就日复一日不停写着,稿费足够他养活自己,当他好不容易靠着影视化的版权费赚了一笔,准备去吃顿好的时,手机响了。
“叮铃铃。”
倪珩打开手机一看,发现书评底下有条评论格格不入,与其他的夸夸不同,这条评论没头没尾,甚是可疑。
他读了出来:“我知道你写的是我,出来见见吧。”
倪珩笑了:“你是谁?”
倪珩再次目光上移去看书名,却发现这本是他最早写的一本书,直到完结都没有丝毫水花。
这些夸夸全是粉丝考古留下的,但这个奇怪的读者似乎真的认真看进去了。
他第一本写的,正是以他的少年时光改编的一本小说,可能是题材不够新颖,再加上文笔尚为青涩,没什么人看正常。
他写的这本书篇幅不长,寥寥几万字就完结了,写的是初中的那段灰色时光,和那天的橙色夕阳。
还有那个格格不入的人-----潘郁。
尖子班的学生大多性格木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