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了人。
晚上九点半,我站在医院急诊楼门口,看见急救室外她跪坐在地上,哭得像撕裂喉咙。
“我儿子啊,才二十岁啊!”
她看到我,猛地站起来,冲上来就是一耳光。
“你是不是早就恨我!
是不是觉得我没心没肺,所以你就拿我儿子出气?!”
我抬起头,眼眶发热,却一句解释也没有。
她哭着摔在担架上,继父沉着脸站在一边,眼神里全是仇恨。
“我们会告你,”他说,“你逃不掉。”
我缓缓开口:“我没逼他吃。”
“但你买了!
你给他放在冰箱!
你不就是等着他自己去吃,然后你就能撇清干系了吗?”
我愣住了。
原来我已经被定了罪名:我没喂,但我买,就代表我有意谋杀。
回家路上,我一个人坐在公交车最后一排,看着窗外城市的霓虹一片片倒退。
我没哭。
我只是觉得自己特别冷。
那袋海鲜,是我在菜市场挑了半小时买回来的,是我生日唯一给自己准备的“仪式感”。
我本来打算周末蒸了自己吃。
现在,我却成了“毒死亲弟的姐姐”。
我点开手机备忘录,写下第一行:7月18日,弟弟死了。
吃的是我买的海鲜。
我不是亲生的,所以他们觉得,是我该死。
02弟弟的葬礼那天,天一直下雨。
雨不是大雨,是那种细密到令人烦躁的濛濛水汽,衣服一出门就能被打湿,像被人悄无声息地泼了冷水。
我站在灵堂门口,没有伞。
继父只给了自己亲戚一排遮雨棚,我妈低着头假装没看到我。
“你还来干什么?”
她小声嘶吼,“你还嫌不够丢人吗?”
我没说话,只看着那个白布帘后挂着的遗像 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男孩,笑得干净纯粹,毫无戒心。
那是我弟。
也真的是我弟,最起码我一直当他是亲弟弟。
他确实吃了我冰箱里的虾。
但没人在意为什么吃,怎么吃,谁放的。
他们只认定我带回了“毒物”,所以死,就和我有关。
中午吃饭时,我妈的亲戚围在一桌。
有人夹菜时看了我一眼,说:“啧,这年头啊,养个白眼狼还不如养条狗。”
另一个接话:“要我说啊,就该早早送出去,别留在家里浪费钱。”
再有人冷笑:“她那种不是亲生的,早晚出事。
果然出了。”
我坐在角落,筷子没动